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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航空运输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护华夏航空和旅客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危险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其他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华夏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除具体条款中有其他要求或另有明确规定外,含义如下:
旅客应按国家规定的货币和付款方式交付票款,除华夏航空与旅客另有合同外,票款一律现付。
注:华夏航空计划于2021年8月启用全新客服热线电话:95332,旅客届时可拨打95332进行咨询和购票。具体启用日期以华夏航空官方公告为准。
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
对被拒绝运输的旅客,华夏航空将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如没有足够的旅客自愿放弃座位时,华夏航空将按照优先登机规则保障以下旅客登机:
1、根据改签航班起飞时刻制定补偿标准如下:
1) 改签至原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后 4 小时(含)以内且为当日后续航班的,补偿 200 元。
2) 改签至原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后 4 小时(不含)以外且为当日后续航班的,补偿 300 元。
3) 改签至原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后 4 小时(含)以内但为次日后续航班的,补偿 300 元。
4) 改签至原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后 4 小时(不含)以外但为次日后续航班的,补偿 400 元。
2、航班截载时,如航班仍有空余座位,华夏航空将及时通知自愿者旅客办理乘机手续,并仍给予旅客补偿 200 元。
3、如旅客选择退票,按非自愿退票处理,并给予旅客补偿 200元。
4、持我公司内部的公务、职工/家属优惠免票以及宾客免票的旅客无经济补偿。
此外将按照以下食宿标准提供相应服务:
1、在等待后续航班过程中,用餐时间段将为旅客提供免费餐食和饮用水。
2、后续航班在原航班计划起飞时间4小时(不含)以内,旅客在隔离区内/外休息,华夏航空或地面服务代理人协助旅客重新办理登机手续。如后续航班在原航班计划起飞时间4小时以内,但为次日航班,将视现场情况为旅客安排住宿。
3、后续航班在原航班计划起飞时间4小时(含)以上的旅客,为旅客提供免费酒店休息,免费提供机场往返酒店的交通,免费提供旅客餐食,协助旅客重新办理乘机手续。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也不得作为非托运行李入客舱运输:
1、爆炸品;
2、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7、放射性物质;
8、腐蚀性物质;
9、磁性物质;
10、具有麻醉、令人不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物质;
11、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
12、华夏航空规定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其他危险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证券、货币、汇票、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银制品、贵重物品、古玩字画、易碎和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样品、旅行证件以及其它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而应作为非托运行李带入客舱运输。
下列物品只有在符合华夏航空运输条件的情况下,并经华夏航空同意,方可接受运输:
旅客必须凭有效证件和客票托运行李。托运行李票上应注明托运行李的行李件数和重量。
小动物是指旅客托运的小型动物,包括家庭饲养的猫、狗或者其他类别的小动物。小动物运输,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旅客须在定座或购票时提出,并按要求提供服务犬的检疫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并经华夏航空审核同意后可以带入客舱运输,但登机前必须系上牵引绳索,不得占用座位和让其随意跑动。
2.入客舱需戴口套,若残疾人提出为服务犬拆下口套的要求,需征得服务犬机上活动范围内相关旅客的同意。
3.服务犬不能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如需在货舱运输,则参照小动物以货物运输方式在货舱运输的标准执行。
4.服务犬连同其容器和食物可以免费运输而不计算在免费行李额内。
1.根据占用座位的外交信袋实际重量,按照逾重行李费率计算运费;
2.根据占用座位的外交信袋占用的座位数,按照运输起讫地点之间,与该外交信使所持的客票票价级别相同的票价计算运费。
旅客的托运行李、非托运行李中,凡夹带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等,其整件行李成为违章行李。华夏航空对违章行李的处理:
无法交付的行李,自行李到达的次日起,超过90天仍无人领取,华夏航空可按照无法交付行李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节 一般服务
第二节 不正常航班的服务
第三节 旅客意见受理
注:华夏航空计划于2021年8月启用全新客服热线电话:95332,届时旅客可拨打95332转“投诉建议”9号键。具体启用日期以华夏航空官方公告为准。
按照本条件第十四章旅客服务章节中第二节不正常航班的服务内容执行。
附件一:《特殊旅客运输》
特殊旅客运输
旅行开始之日起年龄已满2周岁、未满12周岁的旅客。
旅行开始之日起已满5周岁(含)、未满12周岁,没有成年人陪伴乘机的儿童。
ARJ21-700/CRJ900NG机型最多不超过3名,A320机型最多不超过5名。
注:老年人常见的心身疾病除冠心病外,还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哮喘等。上述疾病可引发心脏骤停、心绞痛、心肌梗塞、缺血性心脏病中的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由于飞机是在高空飞行,高空空气中氧气含量相对减少,气压降低,老年人如患有上述疾病,在航空旅途中极易加重疾病的引发或造成死亡。因此,一般情况下患有上述疾病的老年人是不适宜乘机的,特别是有加重的迹象,除非提供适宜乘机的有关证明。
注:由于飞机是在高空飞行,高空空气中氧相对减少,气压降低。因此,对孕妇乘坐飞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尽管有研究表明妊娠期的任何阶段乘坐飞机都是安全的,但是,为了慎重起见,各航空公司通常对孕妇乘机制定了一些运输规定,只有符合运输规定的孕妇,各航空公司方可接受乘机,我公司也不例外。
由于身体或精神上的缺陷或病态,在上下飞机、飞行途中(包括紧急疏散)及在机场地面服务过程中,需他人予以单独照料或帮助的旅客(不包含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旅客)。
在航空旅行过程中,由于身体的缺陷或病态,不能独立行走或步行有困难,依靠轮椅代步的旅客。
机型 类型 | 无陪同人员,但在紧急情况下需要他人协助的轮椅旅客 | |
WCHC/WCHS | WCHR | |
CRJ900NG | 暂不运输 | 无运输数量限制 |
ARJ21-700 | 2 | |
A320 | 4 | |
注: ①因机型限制,CRJ900NG机型暂时无法载运无陪同人员的WCHC/WCHS轮椅旅客(伤病、残疾),有陪同人员时载运数量最多不超过2名。 ② ARJ21-700机型载运无陪同人员的WCHC/WCHS轮椅旅客(伤病、残疾)时,请至少提前48小时申请,经航空公司提前安排确认可以保障后方可承运。 ③ A320机型WCHC/WCHS轮椅旅客(伤病、残疾)载运数量不超过4名,不做有无陪同人员区分。 ④ 陪同人员是指具有背扶轮椅旅客的能力,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协助其撤离的人员。 |
华夏航空A320 机型担架旅客的运输要求如下:
A320机型每个航班仅承运1 名担架旅客。
双目失明,单独旅行需要我公司提供特殊服务或有成人陪伴旅行的成人旅客。眼睛有疾病的旅客不属于盲人旅客,按伤病旅客的有关规定办理。
注:导盲犬是指盲人旅客在旅途中依靠其引路用的并经过特别训练的狗。
双耳听力缺陷或不能说话的旅客,不是指有耳病或听力弱的旅客。
注:助听犬与导盲犬类似,是用来帮助耳聋患者并经过特殊训练的狗。
为残疾人生活和工作提供协助的特种犬,包括辅助犬、导听犬、导盲犬、精神抚慰犬等。
每个航班最多可运输 1 名精神病患者旅客。
小动物是指旅客托运的小型动物,包括家庭饲养的猫、狗或者其他类别的小动物。
由于受酒精、麻醉品或其他毒品中毒,显然将会给其他的旅客带来不愉快,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属于醉酒旅客,华夏航空不予承运。
更多特殊旅客运输详情,请咨询华夏航空客服热线:4006006633(中国大陆地区拨打);+86-4006006633(港澳台及其他国家、地区拨打)。
注:华夏航空计划于2021年8月启用全新客服热线电话:95332(中国大陆地区拨打),+86-95332(港澳台及其他国家、地区拨打)95332,具体启用日期,请以华夏航空官方公告为准。
附件二:《残疾旅客航空运输服务方案》
残疾旅客航空运输服务方案
为规范残疾旅客航空运输,保障旅客便捷乘机,根据《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华夏航空残疾旅客运输保障相关业务。
目前,华夏航空暂不提供机上用氧服务。
除为残疾旅客提供正常旅客乘机服务外,我公司还将提供以下服务:
无人陪伴且在紧急撤离时需要他人协助的残疾旅客在乘坐我公司航班时,地面工作人员将提供到港引导、协助提取行李等服务。
类别 | 助残设备 | |
肢体残疾 | 助行器 | 拐杖 折叠轮椅 假肢 |
聋人 | 助听设备 | 电子耳蜗 助听器 |
盲人 | 盲杖 | 多功能 简易 |
助视器 | ||
盲人眼镜 |
附件三:《华夏航空品牌运价行李差异化产品规则》
华夏航空品牌运价行李差异化产品规则
为满足旅客的个性化出行需求,华夏航空制定品牌运价行李差异化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舱位 | 免费托运行李额度 | |
托运行李标准 | C/A | 30KG |
B/I/Y/D/T | 20KG | |
H/M/G/S/L/Q | 10KG | |
E/V/P/K/O | 0KG | |
R | 10KG | |
J/W/X | 20KG | |
Z | 10KG | |
N | 20KG | |
U | 0KG |
托运行李 | 每件重量上限 | 每件尺寸限制 |
50KG | 40*60*100CM |
类型 | 舱位类型 | 免费行李额 |
非托运行李 | 公务舱 | 两件,每件重量不超过7.5公斤 (单件行李寸尺不得超过20*35*55厘米) |
经济舱/超级经济舱 | 一件,重量不超过7.5公斤 (单件行李尺寸不得超过20*30*40厘米) |
乘坐华夏航空航班的旅客,在办理托运行李时对超出机票免费行李额的行李将被视为逾重行李,旅客需支付相应的逾重行李费(收费将精确到个位)。逾重行李费按航距、逾重行李重量区间进行定价,逾重行李收费(元)标准详情如下表所示:
行李购买渠道及收费标准 | |||||||||
渠道 | 航距 | 5KG | 10KG | 15KG | 20KG | 25KG | 30KG | 35KG | 40KG |
(线上)官网/微信小程序/客服热线 | 0-800公里(不含) | 45 | 90 | 135 | 180 | 200 | 240 | 280 | 320 |
800-1600公里(不含) | 60 | 115 | 170 | 220 | 260 | 310 | 360 | 410 | |
1600公里以上 | 65 | 130 | 190 | 255 | 300 | 360 | 420 | 480 | |
(线下) 机场值机柜台 | 航距 | 值机柜台逾重行李收费标准 | |||||||
0-800公里(不含) | 10元/公斤 | ||||||||
800-1600公里(不含) | 13元/公斤 | ||||||||
1600公里以上 | 15元/公斤 | ||||||||
登机口 | 超限行李不允许携带入客舱,若未在值机柜台按规定托运,将超限行李带至登机口,导致行李无法运输等后果需旅客自行承担。仅在条件(时间、安全、行李大小等情况)允许范围内,登机口按逾重行李登机口收费标准(200元/件)收取费用后,方可办理行李运输。 |
旅客前往值机柜台办理托运→ 值机柜台开具逾重行李单→ 前往逾重行李收费柜台缴费→ 返回值机柜台出示缴费单→ 办理托运。
旅客终止行程,在行李额未使用的情况下,可申请退还逾重行李费。
旅客凭逾重行李收费单,前往逾重行李收费柜台提取行李并办理退款。
签转:旅客购买的逾重行李额不可签转至其它航空公司。
改期:当客票发生改期时,在原客票号码不变的情况下,客票内购买的逾重行李额会进行同步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