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与旅客之间的权利关系,江西航空有限公司制定《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以下简称“总条件”或“本条件”),作为江西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的一部分。
江西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以下简称“条件”)中的下列用语,除具体条款中有其他要求或另有明确规定外,含义如下:
根据江西航包机合同提供的运输,本条件仅适用于该包机合同和包机客票的条款中所包括的范围。
江西航的运输总条件也将适用于由其它承运人实际运营的代码共享航班。但是,每个代码共享航班的实际承运人都有各自的关于其航班运营的运输总条件或运输条款,而且可能部分内容与江西航的运输总条件有所差异。实际承运人的这些差异条款与条件,在代码共享航班中将视为江西航运输总条件的组成部分,并在由实际承运人运营的代码共享航班上取代江西航运输总条件所对应的内容得到优先适用。江西航与代码共享航班实际承运人之间可能存在差异的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如本条件含有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强制性规定、禁止性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优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除不一致的条款外,本条件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本人使用,否则江西航有权拒绝运输。
旅客购买的客票,仅适用于客票上所列明的自出发地、经停地点至目的地点的运输。
状态中的一项或多项在购票时均可为未定妥状态,但在实际承运前必须确认方可接收运输。
特种票价客票之外的其他优惠票价客票,但是应当遵守相应客票的客票使用条件。
如旅客未在江西航规定的购票时限内交付票款,江西航有权取消其定座。
为了定座和安排相关服务的需要,旅客必须向承运人提供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如有效身份信息、地址、电话等)。同时,旅客授权江西航保留其个人资料且可将资料传送给江西航的有关部门、其他相关承运人、相关服务的提供者或法律、法规许可的机构。同时江西航应当将购票人提供的旅客联系方式等必要个人信息准确录入旅客定座系统。
江西航将尽力满足旅客预先申请机上座位的要求。但江西航不能保证提供任何指定的座位,只负责按旅客已定座客票的物理舱位等级提供座位。出于运行、安全或安保的需求,承运人始终保留分配或者重新分配机上座位的权利,即使是在登机之后。
主要服务信息、航空安全信息、运输总条件等必要内容,并告知这些信息的获取途径;通过电话销售等方式销售客票时,需告知旅客定座的主要服务信息,并告知航空安全信息、运输总条件等必要内容的获取途径。旅客购票后,视作已获知并同意以上所告知信息。
江西航出于安全等原因,根据自己合理的判断,认为属下列情形之一,有权拒绝运输旅客及其行李:
或是伪造的,或不是由江西航或其授权销售代理人更改的乘机联或乘机联被涂改的;
i) 近期有手术病史 1)固定下颌手术者不适合飞行; 2)扁桃腺切除手术 10 天内不适合飞行; 3)阑尾切除或腹部锁孔手术 5 天内不适合飞行;
若旅客因本条件第 9.2.1 至 9.2.7 及 9.2.9、9.2.12 条规定被拒绝运输而要求出具书面说明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江西航应当及时出具;旅客要求变更客票或者退票的,江西航可以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理;
部门处;
天以内);
票面价计算。
11.2.5 江西航将按 11.1 条规定,将票款退给符合第 11.2.1、11.2.2、11.2.3、11.2.4 条规定的人,应视为正当退票。江西航也随即解除责任。
旅客要求退票,最迟应在其客票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票款、税、费恕不予以退还。
自愿退票,是指旅客因其自身原因要求退票,按相应运价的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夫/妻或子/女;
除了非自愿退票外,有以下任何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的,江西航拒绝退票:
退票时须一并退还旅客购票时交付的尚未发生的税、费。无余款可退或不得退票的客票,也可单独退还,且不扣除手续费,但需在第 11.3 条规定的退票期限内办理。
旅客错乘飞机,江西航应尽早安排错乘旅客乘坐后续航班飞往旅客客票上列明的目的地,票款不补不退;如旅客要求退票,退还旅客错乘到达站至原目的地站的费用。
江西航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条件第 2.34 条和 2.35 条定义范围内的物品。
下列物品禁止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也禁止作为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入客舱运输:
下列物品只有符合江西航运输条件的情况下,并经江西航同意,方可接受运输:
计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江西航不提供行李声明价值服务。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江西航为了运输安全,可以对旅客的行李进行检查。检查时,旅客应当到场。对旅客未到场接受检查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江西航不承担责任。如果旅客拒绝检查,江西航有权拒绝接受该行李的运输。
旅客的托运行李和免费随身携带物品中,凡夹带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等, 其整件行李称为违章行李。对违章行李,江西航按下列规定处理:
理;
及费用,不承担责任;
行李自到达的次日起,超过 90 日仍无人认领,江西航可按照无法交付行李的有关规定处理。
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不退。发现旅客有明显的欺诈行为,承运人有权追回全部赔款。
旅客舱位等级 | 经济舱 | 精品经济舱/白金卡 | 商务舱/黑钻卡 |
临时生活补偿标准 | 人民币 100 元 | 人民币 300 元 | 人民币 500 元 |
按照本条件 16 条执行。
为减少航班延误给旅客带来的不便,维护旅客权益,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公司正常航班的正常运行,或对公司造成的恶劣负面影响,特制定本标准。
航班延误 4 小时(不含)以内,不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因此各地面服务保障机构应做好旅客的解释、沟通和其他服务工作。
对航班延误 4 小时及以上的旅客(含婴儿和儿童旅客)进行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给予经济补偿的延误时间 | 现金补偿标准 |
延误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 | ≤200 元 |
延误八小时以上 | ≤400 元 |
为的继续,包括对该旅客实施管束。旅客有可能在任何地点被要求下机并被拒绝续运,而且有可能因机舱内的不当行为被起诉。
机上违规和不文明旅客行为包括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和扰乱秩序的行为。
根据国家法律和民用航空法规,发生于客舱的旅客的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如触犯法律的,由航空公司移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旅客在飞机上应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及江西航安全规定范围内使用便携式电子设备(PED),包括但不 限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电子书、手机、视频播放器和电子游戏机等,但必须关闭 PED 的发射无线电信号功能(蜂窝移动通信的语音和数据)。无法关闭主动发射无线电信号功能的 PED 全程禁止使用(经江西航允许的医疗电子设备,例如心脏起搏器、便携式制氧机等除外)。为确保飞行安全,在特殊情况下,
江西航有权禁止旅客使用 PED,旅客应听从客舱乘务人员的指令执行。飞行途中禁止使用移动充电设备,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 160Wh(瓦特小时)的移动电源登机。
江西航所有的航班均已禁烟,机上所有区域均不允许吸烟。
飞机上,除江西航供应的含酒精饮料外,不得饮用其他含酒精饮料。
当旅客在机上就座时,应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航空运输合同各方认为由几个连续的承运人共同承担的运输是一项单一业务活动的,无论其形式是以一本客票订立或者数本客票订立,应视为是一个单一的不可分割的运输。
超过此期限未提起诉讼即丧失对损害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