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以下简称“条件”)中的下列用语,除具体条款中有其他要求或另有明确规定外,含义如下:
河北航的运输总条件也将适用于由其它承运人实际运营的代码共享航班。但是,每个代码共享航班的实际承运人都有各自的关于其航班运营的运输总条件或运输条款,而且可能部分内容与河北航的运输总条件有所差异。实际承运人的这些差异条款与条件,在代码共享航班中将视为河北航运输总条件的组成部分,并在由实际承运人运营的代码共享航班上取代河北航运输总条件所对应的内容得到优先适用。河北航与代码共享航班实际承运人之间可能存在差异的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如本条件含有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强制性规定、禁止性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优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除不一致的条款外,本条件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如果旅客未在河北航规定的购票时限内交付票款,河北航有权取消其定座。
河北航出于安全等原因或根据自己合理的判断,认为属下列情形之一,有权拒绝运输旅客及其行李:
1)高血压患者高压超过180毫米汞柱或低压超过130毫米汞柱;
2)急性的深静脉血栓;
3)重度心脏衰竭、心肌炎病后30天内;
4)30 天内心绞痛频繁发作、严重心律失常;
5)6 周内发生过心肌梗死;
6)严重的心脏瓣膜病;
7)心脏手术后的病人,在手术后3周内,即使是短程飞行也不适合,因为飞行的紧张和高空低氧,可能造成心脏负荷增加。
1)脑梗3天之内;
2)颅脑损伤、颅骨骨折伴有昏迷或呼吸节律不齐;
3)癫痫发作后24小时内不能乘坐航班。
1)频繁发生的、严重的或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哮喘;
2)静息时有显著呼吸困难的呼吸系统疾病;
3)近期患自发性气胸、血气胸、渗出性胸膜炎伴有呼吸功能障碍者不能飞行;
4)耳鼻窦发炎和耳鼻发炎,特别是咽鼓管堵塞。
1)白内障手术和角膜激光手术1天内不适合飞行;
2)对于患有其他眼内疾病和眼穿透性损伤的旅客,7天内不能飞行;
3)视网膜剥离的患者治疗时因有时需向眼内注射气体增加眼内压,必须等到气体全部被吸收后才可飞行。
1)骨折用管型石膏固定和调重锤牵引者不适合乘机;
2)用非管型石膏固定的骨折患者,48小时内不能乘坐航班。
1)固定下颌手术者不适合飞行;
2)扁桃腺切除手术10天内不适合飞行;
3)阑尾切除或腹部锁孔手术5天内不适合飞行;
4)主要的胸部、腹部、开颅手术或中耳手术10天内不适合飞行;
5)气体会进入体内的其它情形也应考虑,如手术切口呈开放性未愈合,因为体内腔的气体在飞行时会膨胀。
若旅客因本条件第7.2.1至7.2.7及7.2.9、7.2.12条规定被拒绝运输而要求出具书面说明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河北航应当及时出具;旅客要求变更客票或者退票的,河北航可以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旅客要求退票,最迟应在其客票有效期满后30天内办理退票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票款、税、费恕不予以退还。
1)由于非河北航原因,如天气、空中交通管制、流量控制等,客票已部分使用,应退还的票款为旅客所付票价减去已使用航段的票价金额,此金额应使用与原实付票款相同的折扣率;
3)以上 1)、2)款所退金额不得超过原付票款金额,余额退还旅客,不收取退票费;
自愿退票,是指旅客因其自身原因要求退票,按相应运价的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如果旅客购票时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支付票款,则票款只能被退还到原卡帐户,或旅客本人名下有效信用卡或借记卡。河北航将根据本条规则以旅客原支付的票款金额与币种为基础计算退款额。由于货币兑换差额的原因,退还到旅客卡中的票款额可能与信用卡或借记卡公司记入的原借款额有所不同。旅客无权就此差额向河北航提出退款索赔。
除了非自愿退票外,有以下任何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的,河北航拒绝退票:
退票时须一并退还旅客购票时交付的尚未发生的税、费。无余款可退或不得退票的客票,也可单独退
还,且不扣除手续费,但需在第9.3条规定的退票期限内办理。
已经定妥座位的团体旅客应在河北航规定或预先约定的时限内购买客票。否则,所定座位不予保留。
除另有规定外,河北航国内航线团体旅客最低成团人数为往返、联程6人,单程10人。凡按照婴儿、儿童及其他特种票价购票的旅客不得计算在团体人数内。
团体旅客购票后,要求改变航班、日期、航程或承运人,按团体旅客“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
若团体旅客退票后购买同航班更高舱位等级的客票,在购买新客票前提出退票并取消座位,可免收退票费。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按自愿退票处理。
乘坐河北航航班的团体旅客,由于天气、空中交通管制等无法控制或不能预见的非河北航原因以致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变更、衔接错失,河北航应当考虑旅客的合理需要并采取措施之一:
乘坐河北航航班的团体旅客,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等河北航原因以致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衔接错失或不能提供旅客原已证实的座位,河北航应当考虑旅客的合理需要并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参照河北航运输总条件中散客病退规定处理。
团体旅客自愿退票仅限在原购票处办理。
团体旅客购票后自愿要求退票,除具体运价产品另有规定外,按下列规定收取退票费:
团体旅客中部分成员自愿要求退票,除票价附有限制条件外,按下列规定办理:
退票应在客票有效期到期后30天内办理,逾期客票作废,票款及税费均不退。
旅客错乘飞机,河北航应尽早安排错乘旅客搭乘后续航班飞往旅客客票上列明的目的地点,票款不补不退。如旅客要求在错乘的到达站终止旅行,并要求退票,退还旅客错乘到达站至原目的地站的费用。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也不得作为非托运行李带入客舱运输:
下列物品只有在符合河北航运输条件下的情况下,并经河北航同意,方可接受运输:
持头等舱/商务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行李登机;持乐享经济舱/普通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行李登机。带入客舱的行李每件的重量不超过7.5千克。每件非托运行李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长、宽、高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行李,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占座行李除外)。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河北航为了运输安全,可以对旅客行李进行检查。检查时,旅客应当到场。如果旅客拒绝检查,河北航有权拒绝接受该行李的运输。
占座行李是指旅客带入客舱并占用座位的物品,该物品一般是由于易碎、贵重等原因不能交运,并且体积太大或太重而不能当作当作一般随身携带的非托运行李运输。对于占座行李,河北航只承担一般托运行李的责任。
——用安全带或其他绳带捆绑好,以防止可能的滑动。
——用恰当的方式包装或覆盖好,以防止对其他旅客造成伤害。
——不能阻碍或妨碍使用任何出口和客舱通道。
——不能妨碍其他旅客看见“系好安全带”、“禁止吸烟”和“出口”信号灯。
旅客的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中,凡夹带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等,其整件行李称为违章行李。对违章行李,河北航按下列规定处理:
行李自到达的次日起,超过90日仍无人认领,河北航可自行处置该行李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在旅客乘机的当天,河北航因河北航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达4小时或以上的航班旅客(含婴儿和儿童旅客)进行经济补偿,婴儿和儿童旅客与成人旅客的补偿标准一致。
给予经济补偿的延误时间 | 现金补偿标准 |
4小时(含)至8小时 | ≤200元 |
8小时(含)以上 | ≤400元 |
采用现场现金补偿、免票两种方式进行经济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航实际承运的航班。
在航班因超售导致部分旅客可能无法成行时,河北航将在以下旅客中征集自愿者:
在河北航无法征集足够自愿者的情况下,会拒绝部分旅客登机。河北航对于以下旅客将给予优先登机:
航班类别 | 赔偿标准 |
中国境内 | 650元 |
航班类别 | 赔偿标准 |
中国境内 | 赔偿所购票价50%金额与14.5.3.1当天成行赔偿标准取高者 |
根据相关国家法律和民用航空法规,发生于客舱的旅客的非法干扰事件和扰乱行为,河北航将对当事人采取必要的制止、制服措施或管束措施,并在起飞前、降落后要求其离机。如触犯法律的,由河北航移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飞行全程严禁使用移动式电源(充电宝)。
河北航所有的航班均已禁烟,机上所有区域均不允许吸烟。
飞机上,除河北航供应的含酒精饮料外,不得饮用其他含酒精饮料。
当旅客在机上就座时,应按要求系好安全带。婴儿可以由成年人怀抱或使用婴儿安全带。
关联手册:《国内运输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