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航国内散客运输

客票使用条件

适用于由厦航实际承运及挂厦航航班号由其它航空公司承运的(即厦航代码共享航班)、使用厦航国内有效运输凭证(包括使用“731”确认的BSP中性客票)填开的国内航线运输,以及与厦航签有相互销售协议,并使用其它航空公司客票填开的厦航国内航线运输。

指未列明航班、乘机日期的客票,按表中列明座位等级适用的规定;允许填开不定期的客票第一航段必须定妥座位,不允许填开不定期的客票所有航段均必须定妥座位。

  1. 不同舱位变更,从高票价变更到低票价,按自愿退票办理;从低票价变更到高票价,收取变更手续费和票价差额;相同票价仅收取变更手续费。
  2. 相同舱位或子舱位变更,收取变更手续费和票价差额,如新票价低于原票价差额不退(新客票填写原票价),只收取变更手续费,或按自愿退票处理。
  3. 每次变更均需重新计算票价,如所需舱位没有公布票价,即使舱位开放,不接受变更,或按自愿退票处理。
  4. 如在旅行日期当天,旅客要求变更的客票航班及日期均未变更,仅变更物理舱位(由较低服务等级变更为较高服务等级,如:经济舱变更为商务舱),厦航指定的自营机场柜台或经特殊授权销售地面代理人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仅收取票价差额换开变更客票。换开客票时“签注栏”标注“自愿升舱”。
  5. 定座舱位更改后如需再变更,其变更收费按更改后的定座舱位适用条件办理。变更前所收的变更手续费不退。
  6. 变更时如遇公布票价调整,以定座系统实时票价为准,多不退少补,变更手续费按更改前的定座舱位对应规定办理。
  7. 散客单程、联程、缺口程客票的自愿变更,仅限厦航直销机构、厦航授权销售代理人办理。销售单位如需使用《国内变更、退票收费单》或电子杂费单(EMD)收取相关费用,在《国内变更、退票收费单》或电子杂费单(EMD)上要列明原客票的票号、舱位及定座情况的变更说明,并准确区分和填列变更手续费和票价差额,两者不能混淆。
    • 自愿变更航程:按自愿退票处理。
    • 使用散客公布运价的不同舱位、特殊票价或产品票价组合填开的缺口程、联程客票完全未使用或部分使用后要求自愿变更,客票变更按各舱位对应规定办理,按所变更航段的票面价计算变更费用,但签注栏仍按照较严格舱位变更规定标注。

旅客因病不能旅行而要求退票,必须在客票上列明的航班计划离站时间2小时之前提出并退座。未按要求退座的按自愿退票处理。

可在客票上列明的航班计划离站时间之前致电厦航客户服务中心(95557)提出申请,按照客服指引,通过扫描、拍照或传真等方式办理要求9.3.1条所列资料及退回《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原件的方式进行申请和办理。相关病退资料最晚须在航班起飞后的30天(自然天)内发送至客服中心,快递或邮包以签收时间为准。

旅客需提供本人购票的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以上(含)医疗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不适宜乘机的诊断证明书(疾病证明/医疗证明)、病历(电子病历)及交费单(开具时间应早于客票上列明的离站时间,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等,退票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在符合厦航规定并经审核无误后,可免收退票手续费。



 


厦航国内散客运输客票使用条件(202191日起执行)


本使用条件适用于202191日(含)以后销售、202191日(含)以后旅行的客票。在此日期之前销售客票仍按原适用条件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舱位等级

定座舱位

自愿变更手续费(每次)

自愿退票手续费

自愿

签转

不定期客票

填开

计划离站时间前168小时(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前168小时(不含)至48小时(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至4小时(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后

计划离站时间前168小时(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前168小时(不含)至48小时(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至4小时(含)前

计划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后

头等舱

F

免费

5%

5%

10%

5%

5%

5%

10%

允许

允许

商务舱

J

优惠

商务舱

C

5%

10%

15%

20%

5%

15%

25%

30%

不允许

不允许

D

5%

15%

20%

30%

10%

25%

40%

50%

I

10%

20%

25%

35%

15%

30%

50%

60%

经济舱


Y

免费

5%

5%

10%

5%

5%

10%

20%

允许

允许

H

不允许

不允许

B

5%

10%

20%

30%

10%

15%

30%

40%

M

L

K

5%

20%

30%

40%

20%

30%

40%

50%

N

Q

V

10%

30%

50%

70%

20%

40%

70%

90%

T

R

U

Z

*以上各定座舱位可组合使用,适用条件按照各航段相应定座舱位票价级别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