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㈠行李
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便利而携带的必要或适量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除另有规定外,包括旅客的托运行李及手提行李。
㈡托运行李
指旅客交由天津航空负责照管和运输的行李。
㈢手提行李
手提行李是按照飞机客舱内部的安排放入行李架或者座位下的行李,在运输期间由旅客自行照管,又叫客舱行李。
㈣逾重行李
旅客的托运行李,超过该旅客免费托运行李额的部分,称为逾重行李。旅客携带逾重行李乘机,应当支付逾重行李费。
㈤预付费行李
指预先付费购买的逾重行李。
二、免费行李额规定及重量限制
㈠免费行李额等级标准:
舱位/折扣 | 对应舱位代码 | 对应免费托运行李额 |
公务舱 | C/D/I/R/J | 30KG |
全价机票/金鹏、积分兑换/免票 | Y/S/O | 20KG |
92 折(含)至4.8 折(不含)机票/团队机票 | B/H/K/L/M/X/G | 10KG |
4.8 折(含)以 下机票 | V/N/A/A1/U/U1/T/T1 | 无免费托运行李额 |
㈡手提行李
1.允许每位普通经济舱旅客免费携带一件重量不超过7公斤的手提行李进入客舱,其体积不得超过20×30×40厘米。
2.允许每位超值经济舱(W/E舱)免费携带一件重量不超过7公斤的手提行李进入客舱,其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
3.允许每位头等舱/公务舱旅客免费携带两件,每件重量不超过7公斤的手提行李进入客舱,其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
㈢托运行李
1.公务舱旅客
凡购买天津航空公务舱旅客(C/D/I/R/J)可免费托运行李30KG。
2.经济舱旅客
持天津航空经济舱Y/S/O舱票价的旅客,可免费托运行李20KG。持经济舱B/H/K/L/M/X/G舱票价的旅客,可免费托运行李10KG。持天津航空经济舱V/N/A/A1/U/U1/T/T1舱票价的旅客,均无免费托运行李额。W/E/Q/P/Z舱的免费托运行李额以对应产品文件规定为准,其他产品的免费托运行李额具体以产品规定为准(产品文件中未明确的免费托运行李额为0KG)。
㈣其他特殊旅客
1.婴儿旅客享有10KG免费托运行李额,无手提行李额。
2.儿童票若按照对应服务等级C、Y舱公布普通票价50%的价格销售、且运价基础为CCH50、YCH50的,行李规则参照C、Y舱规则办理。如若儿童旅客在其他舱订座并按其舱位对应价格出票,则此类儿童客票的行李规则应按照其对应的舱位规则办理。
3.客票信息在同一订座编码下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托运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
4.构成国际中转联程客票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托运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托运行李额计算。国际中转非联程客票的国内航段为旅客国内段客票票面上规定的免费托运行李额。
5.特殊旅客乘坐民航班机,对其必须携带的辅助器具(折叠轮椅、手杖、假肢、婴儿车等)给予免费携带,担架旅客的免费托运行李额为所占座位的免费托运行李额总和。
6.额外占座旅客的免费托运行李额,按其所占座位的票价等级和占用座位数确定。特殊旅客、特殊行李运输细则参照天津航空《地面服务手册》及相关业务通告执行。
7.金鹏贵宾卡旅客,经值机工作人员系统验证有效后的金鹏白金卡、金卡、银卡旅客按客票舱位享受舱位对应行李额标准,同时正常享受金鹏俱乐部贵宾权益中规定相应卡级别的额外免费托运行李额。
8.VIP、CIP旅客,在客票舱位正常免费托运行李额的基础上分别享有额外30KG、20KG的免费托运行李额。
9.VVIP旅客免费托运行李额无限制。
10.军人可凭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及职工证线下优先购买行李,无需排队等候。
11.残疾人可凭残疾人证线下优先购买行李,无需排队等候。
12.海天无限产品,行李规则按产品文件执行。
三、逾重行李收费标准
㈠可购额度
官网/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官方APP及95350服务热线销售渠道以10公斤为基础购买额,具体设定为:10KG/20KG/30KG/40KG。如购买各梯度之间的行李额,如12KG,旅客可购买10KG,其余2KG至现场值机柜台购买(以现场收费标准为准),或购买20KG额度,超出额度不予退款。
㈡逾重行李收费规定
1.定价规则
行李额 | 10KG | 20KG | 30KG | 40KG |
线上定价标准 | 80元 | 160元 | 240元 | 320元 |
95350 服务热线 定价标准 | 90元 | 180元 | 270元 | 360元 |
收费标准以官网/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官方APP及95350服务热线实际销售价格为准。旅客应在出行前预估自己的预付费行李额;超出预购行李额部分仅可于值机柜台缴费,缴费标准按照现场值机柜台收费标准执行。
2.现场值机柜台收费规定天津航空值机柜台逾重行李额基础收费标准:每公斤按照同航段机票全价的1.5%计算,单价以元为单位,舍去小数取整至个位(使用EMD中性柜台的机场,总金额以实际计算价格为准,不适用舍去个位取整至十位)。设臵单价20元/公斤上限,即对于单价超过20元/公斤的,一律按照20元/公斤计算。计重重量以公斤为单位,舍去小数取整至个位。逾重行李收费总金额舍去个位取整至十位。
例1:旅客逾重重量为4.8公斤,则计重4公斤,单价为12.7元/公斤,则记为12元/公斤,收费金额为48元舍去个位取整至十位后按照40元收取(使用EMD中性柜台的机场按照48元收取)。
例2:旅客逾重重量为4.8公斤,则计重4公斤,单价为25元/公斤,按照上限20元/公斤计算,收费金额为80元。
3.登机口超限行李收费规定登机口超限行李不允许携带入客舱,若未在值机柜台按规定托运,将超限行李带至登机口,导致行李无法运输、误机等后果需旅客自行承担。仅在条件(时间、安全、行李大小等情况)允许范围内,按300元/件收取费用后,方可办理行李运输。如旅客执意拒绝缴费或拒托运超限行李及不愿意承担迟运行李无法搭乘航班运至目的地的风险,我公司拒绝此类旅客登机。后续航班按旅客自愿退改签处理。
注:旅客在登机口不可使用自身剩余托运行李额,如旅客坚持使用,需返回值机柜台重新办理托运。
4.呼叫中心(95350服务热线)逾重行李购买及保障流程
⑴与机票一同购买:旅客通过天津航空呼叫中心购票——购票环节中告知售票人员需购买逾重行李服务——旅客将订单整体支付——出票,由售票人员在编码内备注逾重行李识别项——购买成功——旅客前往机场现场办理值机——值机人员根据票面行李重量及PNR备注重量进行办理及保障——旅客成功出行。
⑵已购买机票,需单独购买逾重行李:联系天津航空呼叫中心——告知售票人员需购买逾重行李服务,告知已出票的客票号码——旅客单独支付逾重行李费用——由售票人员在编码内备注逾重行李识别项——购买成功——旅客前往机场现场办理值机——值机人员根据票面行李重量及PNR备注重量进行办理及保障——旅客成功出行。
注:如旅客已购买逾重行李,再次致电95350服务热线要求重复购买逾重行李,以SSR XBAG指令添加再次电话销售的逾重行李数即可。
5.适用舱位:适用全部可售舱位。
6.逾重行李额购买时间限制
⑴天津航空官网/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官方APP:官网/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官方APP单独预购行李额须在航班起飞120分钟(不含)前,且必须在未办理值机手续情况下可预购,逾期仅可于地面现场值机柜台进行购买,办理值机手续后将无法预购行李额。
⑵现场值机柜台:航班截载前均可购买。
⑶95350服务热线:航班起飞120分钟(不含)前,且必须在未办理值机手续情况下可预购。
7.发票开具方式
旅客在天津航空官网随客票、官网增值服务预付费行李模块、官方APP以及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途径所购买的行李额,可在航班结束后于官网自助服务栏电子发票开具中完成开具,具体方法请参考天津航空官网旅客须知栏目。旅客在95350服务热线以及现场购买的行李额,如需开具发票,
请旅客致电95350;值机柜台渠道销售的逾重行李,旅客可现场领取手撕发票,对于现场无手撕发票的,如需开具电子发票,请旅客致电95350。
㈢退改签规则
1.逾重行李额变更
⑴官网/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官方APP
a.自愿变更
官网/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官方APP所购买的预付费行李额若需自愿变更,旅客客票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可登录原购买渠道申请预付费行李额退款,然后重新购买,预付费行李额退款不收取额外费用。
b.非自愿变更
当发生非自愿变更时,参照现行不正常航班保护流程,由原出票地或航司负责将客票预付费行李额(SSR备注项)随客票同步变更。
⑵机场值机柜台
旅客在现场购买的逾重行李额,自愿或非自愿原因未能成行,均不可变更,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及逾重行李票的旅客联在机场缴费处办理退款,并按照客票变更舱位及行李额度重新办理托运及缴纳逾重行李费。
⑶95350服务热线渠道
a.自愿变更
95350服务热线渠道所购逾重行李均可在呼叫中心申请变更,旅客拨打95350提交申请。客服人员在完成客票变更后将原编码中的逾重行李项手工变更至新航班对应编码,同时删除原编码中的行李备注项;当原编码无效的情况下,呼叫中心在操作所有客票变更时,通过杂费单系统查询旅客是否通过95350买过逾重行李,如购买,为旅客操作添加至新航班编码,未购买不做任何操作;旅客自愿变更机票,仅收取机票改期费用,逾重行李部分不收取改期费。
b.非自愿变更
当发生非自愿变更时,参照现行不正常航班保护流程,由原出票地或航司负责将客票预付费行李额随客票同步变更。
2.逾重行李额退款
⑴官网/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官方APP渠道
官网/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官方APP所购买的预付费行李额若需退款,旅客客票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可登录原购买渠道申请预付费行李额退款。
⑵机场值机柜台
机场值机柜台所购买的逾重行李额,无论自愿或非自愿原因未能成行,旅客均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及逾重行李票的旅客联,在逾重行李收费柜台办理全额退款。
⑶95350服务热线
95350服务热线所销售的逾重行李,申退拨打95350,呼叫中心核实旅客客票状态为未使用的情况下,可将行李全额退款。
3.逾重行李额签转
逾重行李额不可签转,若旅客客票签转,原购预付费行李额按退订处理。旅客如有需要可按照相关行李规定进行购买。若退款可按照本方案预付费行李额退款执行。
4.免费托运行李额签转
为保障天津航空与各家航空公司签订的不正常航班签转协议正常执行,在发生航班不正常运输情况下,为保证旅客顺利成行,签转方与接受方均按经济舱免费托运行李额20KG进行保障(使用OI换开签转至天津航空经济舱的客票,各单位在OI换开时需手工修改免费托运行李额为20KG)。如签转到外航航班的旅客再次签转回天航航班,按原天航标准保障。
5.如有特殊保障标准,则以后续相关文件为准。
四、餐食购买规则及渠道
㈠旅客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含)以外可进行购买,购买航线以官方购买渠道为准,产品以机上实际配发为准。
㈡购买渠道包括天津航空官网、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官方APP、机上购买。
㈢同一航班号的国际中转联程客票的国内航段有免费餐食。
五、餐食退改签规定
㈠餐食预订成功后,旅客可在距离航班起飞时间48小时(不含)前进行退订,退订及退款请拨打95350客服热线进行申请。
㈡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非自愿变更、非自愿签转、非自愿退票及取消,如旅客已支付餐食费用,则需拨打95350申请退款。
㈢因菜单不定期调整,旅客预订的餐饮有可能与实际配送的餐饮不符,具体以实际配送为准。
六、其他
㈠婴儿、儿童、残疾人、军/警残等特殊旅客相关行李额及行李规定按照天津航空最新下发的相关业务文件为准。
㈡为VVIP/VIP、CIP旅客免费提供餐食。
㈢官网及官网接口渠道所销售的预付费逾重行李须在未办理值机手续情况下预购,办理值机手续后将无法购买(登机口特殊情况除外)。
㈣旅客预购的逾重行李额只能作为托运行李进行运输。
㈤旅客所购买逾重行李额不得拆分、转让。
㈥在购买逾重行李额前,旅客应自行预估逾重行李额度,再进行购买。行李额一旦购买,实行“多不退,少需补”原则。超出重量须在机场逾重行李收费柜台补缴逾重行李费,补缴标准按照值机柜台标准执行。若实际托运行李不足旅客预购额或无托运行李,
多余或整体部分不再退还。
㈦每件托运行李总重量原则上不得超过50公斤,每件托运行李尺寸不得超过40CM×60CM×100CM。单件超过上述规定的,须事先征得天津航空同意后方可托运。
㈧涉及天津航空乘机日期2021年3月27日(含)前变更至天津航空乘机日期2021年3月28日(含)后航班的客票,免费托运行李额一律按2021年3月27日(含)前的标准执行。
七、适用条件
㈠免费托运行李额适用日期
1.乘机日期为2021年3月28日(不含)之前的客票,按原规定执行。
2.乘机日期为2021年3月28日(含)之后的客票,按本规定“免费行李额规定及行李重量限制”列明的免费托运行李额在各销售系统中列明,票面根据不同舱位规定的额度对应打印。
㈡逾重行李收费适用日期
1.乘机时间为2021年3月28(不含)之前的逾重行李额,收费标准按原规定执行。
2.乘机时间为2021年3月28(含)之后的逾重行李额,收费标准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㈢适用航班
天津航空所有国内航班(代码共享航班*GS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