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航短途运输旅客须知


一、乘机手续

旅客必须在飞机起飞前90分钟以前到达机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办理查验、领取登机牌等乘机手续。飞机起飞前45分钟停止办理值机手续。旅客登机时证件必须与购票时证件相同方可登机。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乘机的旅客,我司不承担旅客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责任。 因飞机配载平衡原因,本公司有权对乘客座位进行调整。

二、特殊旅客

年满 2 周岁(含)但不满 12 周岁(不含)的儿童旅客出行,须有随行监护人陪伴,须一同购票且行程完全一致,未满 18 周岁的旅客不可独自携带儿童乘机。由于通航飞机受气流天气影响较大,未满 2 周岁(不含)的婴儿及 70 周岁(含)以上老人,怀孕孕妇32周以上,我司不建议乘坐。

三、拒绝运输的权利

公司可以因安全原因,或者根据其规定认为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拒绝运输旅客及其行李。

1.未遵守始发地、经停地、目的地的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

2.醉酒旅客、犯人;

3.不能自理的老年乘机旅客;

4.年龄80周岁以上老人;

5.不适宜乘机的智力障碍、精神障碍旅客;

6.旅客的行为、年龄、精神或者健康状况不适合旅行;

7.由于公司飞机座椅不能调节因此不承运由于健康方面的原因不能竖直就坐的乘客;

8.可能给其他旅客造成不舒适,可能对旅客本人或者其他人员的生命、财产造成危险或危害;

9.其他机场地面工作人员、机组成员认定不适宜乘机的其它类型旅客;

10.其他有关民航管理当局、机场以及航空公司认定的不适宜乘机的旅客。

四、行李规定

通航短途运输航班无托运行李、每位乘客携带随身行李不超过2件,总重量不超过5kg;总体积不超过 20×20×40 厘米。超重、超大行李无法登机。

五、机票退票、签转和变更

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军事活动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超过 2 小时(不含)或者取消,航空公司全额退票。

1、退票

(1)自愿退票:本公司短途运输航班机票按照退票规则支持自愿退票。

(2)非自愿退票: 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未提前通知旅客,造成当天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超过 2 小时(不含)或者取消,航空公司按相关规定向旅客全额退票。

2、改期、签转:不支持改期、签转。

六、报销凭证

本公司暂不提供行程单,旅客报销需要发票的,由我司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七、保险

本公司已为每名旅客购买 300 万元意外责任险,因发生在飞机上或者在旅客上下飞机过

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赔付,本公司协助乘客办理赔付。

八、航班超售

为了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求,减少因部分旅客临时取消出行计划而造成的航班座位虚耗;我们可能在部分容易出现座位虚耗的航班上进行适当的超售,以保证更多的旅客能够搭乘理想的航班。优先安排最早可利用的交通方式保障旅客尽快成行,更换交通工具时,价格不超过机票价格

九、安全提示

乘客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通道内登机,登机时注意安全,登机后禁止擅自触动机内任何开关和机门把手;飞行全程系好安全带,飞行落地停稳后方可解开;禁止乘客擅自在指定区域外活动,因擅自活动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乘客自行承担。


本客规自 2021 11日开始执行,客服电话:4000-888-107